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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 婚姻、家庭,在人類社會通行了幾千年的核心制度,十九世紀面臨了重新調整的壓力。理性高度發展,加上工業革命帶來完全不同的生產方式,都逼著舊有的家庭解鈕,新的家庭形式摸索誕生。舊家庭是社會群體組織中的一環,新家庭卻要照顧到個人意識高漲帶來的渴望,家庭應該是兩個個人間的理想結合。
   從群體性到個體性,這樣的家庭變動,最清楚記錄在珍.奧斯汀的精采小說裡。奧斯汀最大的天份在於觀察、描述人的個性細微差別,並且合理衍義個性差別可能帶來的決定性變化。婚姻、家庭的戲劇,不再於群體親族關係,而在男女個人的性格折衝。奧斯汀提出了一套新的愛情觀,又用愛情觀改寫家庭規範,她小說中擺弄的人情人性,將近兩百年後,仍然在左右主宰我們今天的生命態度。
   強調個性,推到極端就出現了浪漫主義。浪漫觀念經過漫長的累積變化,才成為十九世紀的時代精神,進而又成了推動二十世紀極端變化的主要動力。第一波浪漫主義的風華高潮代表,就是拜倫。拜倫重新定義了詩與詩人,他還用自己的生命示範,將浪漫主義精神快速推到西歐以外的地區,有一段時間,拜倫是西方文明對其他地區移植「浪漫」與「解放」概念,最有效的推手。沒有拜倫,二十世紀的革命潮流還會那樣波濤洶湧嗎?很難說呢!
   奧斯汀與拜倫,是我們理解現代個人主義很重要的兩條線索,他們的作品,是熱鬧絢麗的現代個人主義導遊。

    2.26  長篇小說成立的條件
 


3.04  社會與家庭關係的微妙變化
3.11  小說與中產階級意識
3.18  新興的個性分析觀念
3.25  理性、感性與野性
    4.01  詩與小說的社會功能差異
4.08  浪漫主義與英雄情懷
4.15  浪漫與浪蕩
4.22  浪漫主義與帝國主義
4.29  個人價值與普世價值間的衝突
 
 
  《拜倫詩選》 │拜倫(George Gordon Byron)著,查良錚譯,桂冠出版社,1994  
  《傲慢與偏見》│珍.奧斯汀(Jane Austen)著,夏穎慧譯,志文出版社,1983  
 
  《浪漫主義》│葛哈特.舒爾慈(Gerhard Schulz)著,李中文譯,晨星出版社,2007  
  《珍.奧斯汀─未婚的「婚姻小說」作家》
  卡洛.席爾茲(Carol Shiclds)著,吳竹華譯,左岸文化出版社,200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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